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孩子:「我會自己做!」~談「生活自理」

孩子:"我會自己做"!~談"生活自理"
13歲的幼兒因身心正快速地發展,對於每件事都感到好奇,萬般諸事都想要「自己來」。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提出「凡是兒童自己能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則,意即當幼兒有強烈表現「自我獨立」的欲望之際,師長當因勢利導,以建立其獨立完成事項的自理能力。

瞭解自理能力的重要性
        雖為學齡前,幼兒仍可以每天打點自己簡易的生活事務。事務的內容雖單純,卻攸關孩子責任心的建立與自理能力的養成。《天下雜誌》曾作調查,發現多數的家長認為,現在孩子的中文表達、做人態度、自我學習、生活能力,是教改後下降最多的能力。其實,孩子缺乏自理能力,易造成注意力不足、缺少責任感、沒有創造力、積極度不夠、過度依賴、適應環境能力差等問題。職能治療師蔡沛潔即表示,自理能力發展遲緩的孩子,往往是家長平常從頭做到尾,阻礙孩子的學習所致。而自理能力對孩子的身心發展,又具何等重要性呢?
1 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
 
      義大利教育家蒙特梭利表示,動作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幼兒的自我管理的能力,從操作中學習,以培養其責任感及良好的生活習慣。而自理能力的養成,即是建立優質習性的根基。

2
增進自我照護與關愛他人的能力
 

3 培養獨立性、自信心與責任感,促進團體生活適應力
4 藉由手腦並用,提升創造力與問題解決能力
享受自己動手做的樂趣與成就感
        楊振寧博士說:「中國留學生學習成績,往往比一起學習的美國學生好得多,然而10年以後,科 研成果卻比人家少得多,原因在於美國學生思維活躍,動手能力和創造精神強。」13歲是自理能力養成的關鍵期,在孩子表現「獨立」、「想做」的動機時,師長們當給予嘗試與學習的機會,以培養孩子自理能力暨生活能力。畢竟,漫漫人生,孩子得學會為自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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