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幼兒運動會之辦理

幼兒運動會之辦理
 
            黃永寬                  何金樑
         國立體育學院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助理教授            全民處副處長
壹、前言                       
運動會對一般人而言他是一種競技的大會,亦是一種爭金奪銀的賽事。可是對幼兒而言他卻是一種歡樂的活動、天真的表現及溫馨的場合;其雖有競爭,但沒有名次也沒有淘汰,個個是選手,人人可參與,他不是在錦標的獲得,更不是在超越他人,其最重要的是超越自我、獲得自我的肯定、增加經驗的學習、使人生更有信心、生活更有樂趣,進而建立熱愛運動的風氣,培養良好的社會規範。
幼兒運動會有其獨特性,其並非大人運動會的縮版,也不是競技的場合,但他卻是幼兒園的重要活動單元之一,也是幼兒園展現教學成果,營造親子和諧的好方法。國內早在197474日,就在王健次教授及日本學者水谷英三的策劃下於台中市育英國小辦理第一屆幼兒運動會,此舉既奠定國內幼兒運動會的模式,也演變成為現在的幼兒園運動會的模型。
運動會辦理的內容考量,必須依年齡的不同在設計上也有不同的變化,從大專到國小其內容應該是年齡越低表演的項目要越多,而競賽的項目也要越少。因此幼兒園在辦理幼兒運動會時,其方法及內容更應有別於一般的運動會,才符合幼兒的實際需要。也就是說:幼兒園的幼兒運動會應採遊戲的方式進行,來增加幼兒的成就感及參與動機。並以親子合作的方式及幼兒團體的表演為主;而其項目內容並非一般的田徑比賽項目,更不是展現幼兒技能的表現,而是要讓幼兒去體會親子互助的遊戲樂趣,讓家長欣賞到幼兒天真活潑的動力、朝氣。幼兒運動會所展現的是幼兒的歡樂、親子之間的溫馨畫面,並不是在幼兒的比賽名次大做文章,這才能符合幼兒參與運動會的真正目的。
貳、幼兒運動會的目的
幼兒運動會是天真活潑的表現場所,充滿溫馨歡樂的親子畫面,他不是富麗堂華的競技場,更不是大人運動會的縮版,而是應以幼兒為主軸的活動,因此其辦理的目標也與一般的運動會不同。王健次(1981)指出幼兒運動會的目的為:
一、使幼兒能透過活潑生動的內容,來達到身體力行、滿足表現慾望,並進而了解群體合作的快樂。
二、 幼兒教師可以藉著幼兒運動會的舉行,深入了解幼兒身心所需,更可以做為教師指導幼兒的參考,也可以相互觀摩研究,使幼兒的教育更活潑更有變化。
三、家長可以藉運動會了解幼兒的學習成果,增進家長對幼兒及幼稚園、托兒所的關切,也增進與老師的聯繫,使其能做好親職的教育。
而郭志輝(1991)也認為幼兒運動大會應有下列七個目標
一、  建立幼兒正確的體育觀念。
二、  增進健康充分的發揮體力,在快樂的活動中培養同心協力的精神。
三、  培養精力充沛的活動態度。
四、  養成遵守運動競賽的規則。
五、  習慣團體的生活。
六、  嘗試運動的快樂。
七、  運動後注意衛生習慣。
從行銷的觀點而言,李世元(1996)也指出幼兒運動會之行銷目的:
一、  幼兒五育的發展。
二、  公關的建立與成就感的獲得。
三、  幼兒同伴關係的建立和家長認同的強化。
四、  企業贊助的吸引和社區關係的建立。
綜合以上幼兒運動會的目的應為
一、 藉活動的辦理,增加幼兒運動的機會,培養運動習慣,增進生理面發展之目的。
二、 藉活動的辦理,滿足幼兒的表現慾望,培養幼兒自信心及成就感,增進心理面發展之目的。
三、 藉活動的辦理,增加幼兒合作概念,培養良好的群體關係,增進社會面發展之目的。
四、 藉活動的辦理,瞭解幼兒的學習成果,改善教學策略,增進教育面發展之目的。
五、 藉活動的辦理,增加家長的認同,培養親子關係,增進親職教育之目的。
六、 藉活動的辦理,增加社會的互動,培養社區關係,增進幼兒園行銷之目的。
因此幼兒運動會是一種增加幼兒生理、心理、社會面成長的教育方法之一,並增進親職教育達到幼兒園行銷的策略,其無論對幼兒、家長及幼兒園甚至對社會均具有正面的教育意義。
參、辦理幼兒運動會的原則
   幼兒運動會的目標確立後,在辦理的同時更應把握下列原則才是屬於幼兒的真正運動會。
一、  幼兒運動會應該以表演為主,比賽為輔
    幼兒具有表演的慾望,運動會更是展現幼兒活力的最佳所,另外表演活動可以增加幼兒的成就感,使其更樂於參與;而比賽的項目往往大人會給予勝負之分,對幼兒而言:參與競賽的過程是一種完成任務的喜悅,而非獲勝的結果。且其喜歡競爭的對象為家長或自己喜歡的好朋友,其他的人員對幼兒是不相干,即使勝負亦不是其所需。邱金松(1988)亦指出:活動中不要加入太多的比賽,指導時要讓幼兒的能力發揮,加強其自信心無謂的競賽是多餘的。因此運動會的節目安排應以表演為主,比賽為輔方式。
二、  表演要力求簡化
雖然表演是幼兒的需求,但幼兒的表演節目,不應長時間的練習,而是應該盡量簡單,使幼兒只要稍加揣摩即可以完成的。若是為了運動會而反覆的去練習,則對幼兒而言變成了沒有新鮮感,而且影響正常課程及生活甚至會影響幼兒的情緒。
所以我們應該提供幼兒簡單易學的緊湊的趣味性節目,使幼兒能曾運動會的參與過程中獲得更多的成就感,如此才能稱為是最理想的表演節目。
三、  不宜在運動會前多做預習
運動會是要展現幼兒天真活潑的一面,若一味的預習則容易造成強制學習的工作,使幼兒變成了被動的參加而非主動的參與,所以可以盡量把平常所學的,易引起幼兒興趣的安排在節目當中。而且過多的預演只會使活動過程變的更加的刻板,對一個天真活潑的幼兒而言,刻板的活動不但無法讓幼兒表現出純真的天性,更會讓幼兒成為他人操作的工具,如此的運動會怎能稱得上是幼兒的運動會呢?
因此,不要因運動會的整齊畫一,而讓幼兒做過多的預演,活動設計只要讓幼兒將平時所學的利用幼兒運動會展現出來,如此,才能從幼兒運動會的過程中瞭解幼兒的學習成果。
四、  辦理聯合運動會要避免個自表演活動
辦理區域或鄉鎮的活動,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使家長瞭解幼兒運動的重要性及瞭解幼兒平實的學習成果,且幼兒運動會強調公平、公正、公開的社會教育,因此,應避免單獨園、所的表演活動,因單獨的表演活動容易造成抗爭比賽。使得大人(老師)的求勝心切,而不斷的操練而害苦了幼兒。聯合的幼兒運動會應一視同仁,其所強調的是幼兒參與的公平性,不是為凸顯某一單位的獨特性,且各自單位的表演活動容易造成沒有必要的紛爭及同業的競爭,如此將會失掉聯合運動會的真正意義與價值。所以,聯合的幼兒運動會應避免各自單位的表演活動,讓幼兒能在公平的環境下發揮所常。
五、  幼兒運動會不應鋪張浪費
   幼兒運動會近幾年來已受到有關單位的支持,但常常在規劃的過程中浪費過多的經費在排場上,而使得經費短缺造成活動無法延續甚至對活動聞之卻步,如此使得經營多年幼兒運動會的活動功虧一簣,相信這不是推動幼兒運動相關人員所樂見的。所以如何將有限的經費應用在最大的效益上,應是幼兒運動會之規劃者應有的基本認知。
  簡單的說既然是幼兒的活動,就應將幼兒作為優先的考量,將經費以幼兒所需為主軸;而且,幼兒所期望的是活動的本身喜好性、趣味性、新鮮感,而不是過大的排場,所以只要活動內容精彩,有創意即使會場沒有任何的佈置,一樣可以吸引幼兒目光,讓幼兒盡情的享受,因此,將經費花在幼兒的身上,比大費周張於佈置更有意義。
六、  節目要能表現互助合作的精神
 幼兒運動會雖有競賽的性質,但互助合作的社會性教育才是幼兒運動會的真正目的。幼兒自我意識比較強烈往往以自我為中心,較少有與他互助的機會。所以如何藉由運動會的機會增加幼兒互助合作的經驗是一個重要的課題。所以幼兒活動應以親子互助、團體合作的方式,增加幼兒與他人互動的經歷,讓幼兒在遊戲表演中,不只是表現自我,更有互助的精神,團隊的觀念建立及增加親子的感情、友誼的增進,所以應要安排互助合作的節目讓幼兒學習社會性的成長。
七、  運動會的典禮儀式要簡短
   幼兒運動會的辦理,常會出現許多冗長且沒有必要的典禮程序,也容易引起政治人物的關心,因而增加了典禮的複雜性,造成不耐久候的幼兒及家長浪費許多寶貴的時間,也使參與的興致銳減,使得活動的效果大打折扣,真是得不償失。
 幼兒運動會的主角是幼兒,若長時間的進場只是讓幼兒苦苦的等待,而使其興趣缺乏,而且煩雜的儀式對幼兒而言那只是毫無幫助的,而幼兒所關心的是周遭的友伴,而「司令台」及「主席」的位置對幼兒而言亦無實質的意義。因此如何將典禮程序簡化等待時間減少,讓幼兒參與活動時間能增加,是幼兒運動會規劃不能忽視的問題。
八、  進行競賽項目不應標榜名次
幼兒對於競賽項目重在參加而非得名,而競賽項目是一種遊戲的行為與運動能力觀察的好機會,而家長及老師應注意幼兒的活動表現來做指導的參考,而不是一味求幼兒獲勝,若只是注意競賽的名次,則會造成家長及老師的苛求,進而反射出危害幼兒的指導方式,則失去活動的意義。
九、  競賽中隨時應注意守法的信念
  幼兒運動會的競賽並非為爭金奪銀而設計,而是強調幼兒參與活動的學習。從活動過程中,幼兒可以藉由遊戲的參與學習如何與他人對談互動,控制自己的佔有慾、遵守不同的內規、對他人的行為做出適當的反應、控制過份的衝動(Saltz,Dixon&Johnson,1977)使運動會可以順利的進行。我們期待的幼兒運動會是一種教育成果的展現,所以在活動當中我們更期望能啟發幼兒的人性,因此要注意守法的基本信念,使幼兒的教育更加完整。
簡單的說,幼兒守法的觀念是指:幼兒遵守遊戲的規則,一般而言,幼兒運動會以趣味為主其遊戲規則簡單易懂,但常因家長好勝心驅使,常會為獲勝而不擇手段,也造成許多場面失控及秩序大亂的現象,進階的造成了幼兒缺法守法之精神,因此活動的設計上要強調幼兒及家長守法之信念。
十、  選擇優美、快樂、活潑、音效是必須的
  音樂與肢體活動是密不可分的,音樂在肢體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幼兒肢體與想像空間自由發揮,而音樂對幼兒的影響是無可取代的。而且音樂更是提供幼兒許多新的創意與概念(Andress,1991)。可見,幼兒的活動中音樂是不可或缺的,而且音樂更是活動的靈魂,對音樂的選擇、動作的安排、遊戲的設計都要用心的規劃,才不會變成雜耍。而且音樂是活動的靈魂,更是營造活動效果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十一、 注意安全
  安全是活動的根本,沒有安全的考量都不是好的活動,安全方式要注意
1.飲食安全:飲食安全包含提供幼兒的點心及飲水都必須注意衛生,最好選擇GMP食品或有良好商譽的廠商。
2.器材安全:器材的選擇宜大小適中及幼兒能力所及,並應避免尖銳的器材。
3.運動的時間:幼兒參與運動會的時間不要太長,太長時間的太陽曝曬,對幼兒如容易造成傷害,且持續太久的活動,幼兒亦沒有耐心參與容易造成疏忽而受傷,因此冗長的運動會時間不但使活動效果低落,甚至容易造成幼兒的傷害而不自知;一般而言一個理想的幼兒運動會應在90分鐘內完成。
4.運動埸所的安全:活動場地的選擇最好能有管制的場地最好,且應留意周邊的設施及場地是否有破損,空間的大小,地板的材質以及通風是否良好皆是活動場地安全之考量因素。
5.交通的安全:包含活動的動線、流量的管制、交通接送、停車位置等問題,皆是在交通安全方面不能忽略。。
十二、 簡化籌劃方式
  幼兒運動會的籌劃召開的次數要減少,不要造成幼稚園行政的困擾。一般而言幼兒運動會大多採現場帶動的方式進行,因此籌畫過程對老師之說明應以簡單明瞭為原則,提供正確位置之訊息,清楚活動之動線,考量安全的因素,最好提供秩序冊並將領隊須知及安全規範詳載於秩序冊中,讓教師能清楚活動過程中之安全須知及任務所在,如此,不但可以減輕教師的負擔,亦能為活動進行帶來最大的效益。
    以上述幾點我們可以了解,辦理幼兒運動會的原則其實只要能在安全的考量下,以幼兒為主體,把幼兒當做主角。如何讓幼兒在活動當中展現自我,更進而與人互助合作完成活動中的遊戲表演,表現其天真活潑可愛的一面。老師及家長在活動中更要注意幼兒行為及活動能力,做為以後指導的方向,這樣不失是一個美好的幼兒運動會。
肆、幼兒運動會的種類
一、單獨幼兒園的運動會
   單獨幼兒園的運動會,就是各幼兒園自行辦理的運動會,幼兒園為增進幼兒及家長的親子互動關係及了解幼兒在幼兒園的情形,都會舉辦幼兒運動會。此一類型的運動會最大的特色,大多以本身的需求為主,達到幼兒園自己行銷的目的。
二、小型聯合的幼兒運動會
  此型的運動會大約2至5所幼稚園一起辦理的運動會其最大的特色是同一負責人且幼稚園位置相近或者所屬園所的負責人彼此相識而聯合辦理的運動會,以舉不但可以減少經費的開支,也可擴大聲勢達到聯合行銷的目的。
三、中型區域性的幼兒運動會
  此類型的運動會是以鄉鎮市為單位各自辦理,並由各鄉鎮市自行編列預算,在委由民間團體或公立幼兒園承辦,其主要的目的是宣揚首長的施政理念居多,辦理參與的人數大多在3000人左右,但也有達到近萬人的活動。目前也成為鄉鎮市重大活動之一。此類行的活動也是目前國內辦理最成功的幼兒運動會。
四、大型縣市聯合的幼兒運動會
 大型幼兒運動會參加的人數較多,所動用的配合單位較廣,因此大部份由縣市政府的社會局或者教育局主導,再由民間團體來協助,或由中央政府直接補助辦理。其最大的特色參與人數眾多。但其所衍生的問題常因場地、經費及人力等因素,而使活動的品質不甚理想。甚至縣市幅地廣闊,要參與的幼兒均需舟車勞累對幼兒而言也不甚理想,因此並不鼓勵經常辦理。
伍、結論
幼兒運動會不是大人運動會的縮版,其應屬於幼兒為主的活動,更是幼兒生活所需,幼兒在活動中得到家長及老師的鼓勵、讚美,更樂於參與而達到活動的目的,因此幼兒運動會是幼兒最自然的展現,無需繁雜的預演、綵排,幼兒運動會更是幼兒學習成果的表演。
幼兒期望的把平常所學的,在眾人面前表現出來,其更期望家長與老師關注的眼光來鼓勵及肯定,所以幼兒運動會不只是快樂的活動遊戲更需要大人的參與,使幼兒的活動更熱烈、更精彩,其所呈現出來的是祥和歡樂的氣氛,所展現的是幼兒及家長參與活動的嬉笑聲,家長在旁指導、鼓勵加油聲所構成的是一幅溫馨、詳和、快樂、朝氣的畫面。
幼兒運動會是具有相當的教育價值,我們只要掌握幼兒運動會的目的與原則,相信幼兒運動會的辦理應可以更貼切更合宜。
參考書目:
王健次(1981):如何實施幼兒體育遊戲課程。台北市:歐語出版社。
李世元(1996):幼兒親子體能大會之行銷策略。大專體育26期,104-109頁。
邱金松(1988):現代體育運動思潮(下)。桃園縣:國立體育學院。
郭志輝(1991):幼兒體育指導。台北市:台北市立體專體育學術研究會。
Andress, B.(1991).From research to practice :Preschool child and their movement responses to music .Young children, 47(1)22-27.
Saltz, E., Dixon , D.,& Johnson,J.(1977).Training disadvantaged preschoolers on various fantasy activeities: Effects on cognitione functioning and impules control. Child development,48,36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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